这一规定引发各界热烈讨论和强烈质疑,人们不知道对于这项1月31日起执行的规定将如何对待中国上百家非国有的视频网站,是不发许可证,还是“收归国有”。
一位法学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规定的出台违反了《行政许可法》,有越位嫌疑。
一票否决视频网站
《规定》甫一上网,便引来多方质疑。针对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资格的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规定,业内人士表示,“简直是灾难之规”。某网站负责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严格说,国内绝大部分在线视频企业包括市场上风头最劲的公司都不具备经营资格。”
近年视频网站是互联网投资热点,众多民营网站以风险投资的模式出现,此次“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资质要求无疑是对其致命的一击,甚至被部分视频网站看成是“一票否决”。
收购?一关了之?
由视频节目转载引发的版权纷争,一直都限制着视频网站的发展。与此同时,部分被定性为恶搞大片、红色影视剧的视频短片的出现,给监管部门也带来了极大的触动。
国内数家视频网站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对广电总局如此严格的资质要求感到意外,而对于一个价值数千万的视频网站,究竟如何实现国有控股也依旧是个操作难题,“收购,还是一关了之,全国有上百家视频网站呢”。
《规定》还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允许个人上载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对“时政类视听节目”等具体内容的界定,让很多业内人士摸不着头脑。
新规有越位嫌疑?
知名IT评论家刘兴亮质疑该《规定》违反了《行政许可法》,部委规章是不能设定行政许可的。就此,本报记者采访了法律专家。
本报记者张东锋
新闻延伸
一切为了2008?

